2025年07月05日 星期六 | 门诊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00 妇产科急诊、儿科急诊24小时开诊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9月2日上午,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与沈阳市多家基层医疗机构携手并进,共同签署了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合作协议。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罗钢,沈阳市和平区集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兼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权永杰,沈阳市和平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李刚,沈阳皇姑卓奥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负责人孙素岩等代表参加本次签约、授牌仪式。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罗钢出席签约仪式,分别与沈阳市和平区集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兼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权永杰,沈阳市和平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李刚以及沈阳皇姑卓奥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负责人孙素岩签署了医联体合作协议。各方代表在友好而热烈的氛围中,共同见证了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罗钢院长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作为公立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始终秉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此次与沈阳市多家基层医疗机构签署医联体合作协议,是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医改政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重要举措。我院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妇幼保健、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共同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权永杰院长、李刚院长及孙素岩负责人也分别发言,对我院的支持与信任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对未来合作的期待与信心。他们一致认为,医联体的建立将有助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和高效利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将定期派遣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坐诊、查房、带教等工作,提升基层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也将积极向省妇幼保健院转诊疑难重症患者,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此次医联体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与沈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共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为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