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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浏览次数:849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医院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进行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询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这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消防控制室及消防维保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1.2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包含院区内所有建筑物及在建项目,院区总体占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楼宇约10栋,使用面积约5.7万平方米。

1.4服务期限:1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6现场勘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勘查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6时00分(勘查截止前响应商家自行联系刘老师安排勘查时间)

现场勘查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现场勘查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7624071777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人员要求:

①人员数量要求(共9人):

一是消防控制室(小计6人,具备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持证人姓名需与社保缴纳证明人姓名保持一致),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是消防驻场服务(小计3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方向)证书,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持证人姓名需与社保缴纳证明人姓名保持一致):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每月度进行测试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平时无需驻场),维护保养测试人员2人。接到医院报修后,要求立即现场响应,简单问题2小时内修复,复杂问题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尽快维修。如未能按要求响应给医院造成了损失,医院有权拒绝支付或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

②派出驻场人员应与维保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及公众责任险。

③驻场工作人员应熟练操作海湾GST5000、GST1500系列消防报警联动控制器、图形显示系统、智能应急照明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控制系统。

④驻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工作装,要求面料与款式与工作环境与工作内容相适应,佩戴个人信息标识卡片。

⑤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值班过程中发现火灾报警、误报和故障等信息,应将报警、故障部位、报警故障时间、现场核实及后续处理等情况,逐一填写至《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2)供应商需自行配备保障本项目日常工作需要的基本器材:对讲机6套,服务人员更衣柜6个、消防管理档案柜2个,强光手电筒6个、手持扩音器2个,试电笔6只,防烟面具等个人防护设备6套及工作中所需的其他工具。

(3)维护保养范围:消防供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消防电源及配电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卷盘等灭火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其他确认纳入维保范围的消防设备。

(4)主要常规工作:

每日2次重点区域巡检(住院楼、门诊楼、机房等);

每周1次消防水泵、风机启停测试等;

每月1次探测器灵敏度抽检(覆盖医院50%点位);氧气站/管道间静电接地检测;培训医院医护人员消防器材使用及组织消防演练;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检维保,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达到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等;

每季度进行喷淋管网泄压测试、电池柜更换等;

每年配合第三方完成消防系统年检认证等。

(5)维保期内,如消防设备设施元器件老化损坏(人为因素除外),市场单价在500元(含)以下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承担;市场单价在5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用由医院承担,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驻场人员缴纳社保、公众责任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报价资格;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提交报价方式、内容及截止时间

报价方式:线上或线下

1.线上邮箱:100849585@qq.com(发送主题以项目名称命名)

2.线下现场递交辽宁省妇幼保健院6号楼行政楼1层保安室(标注招标办收)

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扫描件)

2.报价单(必须包含分项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具耗材、管理费等项目明细报价),加盖公章PDF扫描件(所投产品名称必须与采购内容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用“()”标注说明,并留有联系方式,日期)。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PDF扫描件。

4.拟派出驻场人员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复印件,及该员工在本公司社保系统内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两材料提供加盖公章FDF扫描件。

注:

线上提交:上述4项材料用一个PDF文件发送邮箱,无须提交其他材料。

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6时00分。

三、采购人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办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456019

  

请有意愿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成本核算后合理报价,自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以保证本项目采购效率!感谢各供应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