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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5浏览次数:138

项目编号:[LNSFYBJYCG—2025003号]

我院现有电梯维保服务合同即将到期,经研究决定,现进行电梯维保服务采购。经前期市场调研询价,拟定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5万元。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1.2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4服务期限:1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6最高限价:2.5万元

1.7现场勘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勘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5时00分(勘查截止前响应商家自行联系于科长安排勘查时间)

现场勘查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现场勘查联系人:于科长

联系电话:18940050225

2.电梯维保服务具体需求

2.1数量:总计8台,明细如下:

2.1.1三菱电梯6台,具体型号:LEHY-3

2.1.2博林特电梯1台,型号BLT-QS

2.1.3西子奥的斯1台,型号OH-B

2.2服务标准:

2.2.1供应商应当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为我院提供《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记录

2.2.2应当至少每十五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以及年度自行检查项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2.2.3电梯零星维修项目500元以下的全部由维保公司负责(包含配件及服务费用)。

2.2.4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 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的本项目维保服务团队,需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提交报价方式、内容及截止时间

报价方式:邮寄提交或线下现场提交

1.邮寄/线下现场提交地址(同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号楼1楼保安室收   王先生   024-31456019

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明细单,(所投产品名称必须与采购内容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用“()”标注说明,并留有联系方式,日期)。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 级及以上资质,加盖公章。

5.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维保服务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加盖公章。

注:

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5时00分。

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报价能够响应本项目所有采购需求,若属于恶意低价竞争,供应商将被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相关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将5年内不得参与本医院的任何采购项目。

四、采购人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招采办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456019

   

请有意愿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成本核算后合理报价,自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以保证本项目采购效率!感谢各供应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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